从骑自行车说起
Published on 14th October 2012
我记得小学六年级时第一次骑自行车,那时候能勉强放快速度,这就是我的驾驶全速,有一个前提——刹车好使——后刹车特灵敏,前刹车稍不灵敏。
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安全,或者那时候的同龄人安全感都不强,但大部分都怕死。特别是下坡路,我总要幻想人车齐飞表演,可预见幻想事故是人的本能。因为学校总要用事故例子来教育人不要制造事故,可见事故的产生要经过故事里的事故当先预告。
时隔六年,我完全忘记这样漫长的时间里是否让我再次去骑自行车。家里头有的是一台老式永久牌自行车,由于身高不够,我不骑。后来身高有了,却完全丧失骑自行车的欲望。我终于应该是六年再没有骑过自行车。
今年国庆前几天,为打发当天的无聊的晚上时间,跟宿舍几个舍友一起租自行车骑。还能保留骑车的感觉让我很高兴,这是一项多个器官合作的动作,手跟脚始终都重要,按古人言“三天不练手生”,我违背了拥有悠久历史威望的理论,是很大逆不道。理由是我的手还能很好的掌控方向,配合保持平稳性。
我想,长这么大花了18年,得要多少粮食。已经成年,肯定做了很多坏事,没有事也有大逆不道的想法,因为怕死不敢做只能想,比如刚骑自行车时很上瘾,想偷人的车去骑却怕被惩罚。笔者一直不同意部分人的某种想法,比如有人云“志当存高远”时笔者心理总要反驳立得越高死得越难堪。这里的理由是笔者首先想起争夺权力的输家,在古代要砍头诛九族五马分尸,现代也没有什么好下场,既然不允许多杀人,少不了蹲大牢,并且总让民众不知道输家是什么时候出狱。但大部分都是提前出狱,因为人家虽然有钱够养家糊口,但老蹲牢里如何享受生活。所以,提前的理由总是xxx服刑期间积极改造,表现优秀,特给予其减期提前出狱。这当然是笔者的幻想。
光想会让人认为我实在是大幻想家,荒诞。接下来是个确确实实的事。我初中有一同学,牛高马大,耳朵不是马耳朵,眼睛不如牛眼大,眼神更没有牛吃草时后头眺望的“深沉”,鼻子嘴都正常,但配套的脸就装饰成了一副已修边幅的呆儿样。现代人用古人说的话云“人不可貌相”,可我这位同学实在是可以貌相,确实有点呆儿,大家明白但大部分人不说。按推理,这是对人不可貌相的大逆并且少部分人已经开口道了,可见有些“古人云”总要有人起来反抗,拼上他的相貌或是其它东西,成果风靡小部分范围一时,之后人们还是要用古人云。
最后,还是回归自行车,我发现没事时去骑自行车还挺好打发时间,而且年轻人都喜欢速度,给我速度,但还请给我安全,我希望我能安全骑车。给予喜欢速度的朋友一句劝告,无论你在驾驶什么车,安全第一,速度第二。